一、择优标准
对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放给本校的优秀学生,在参照原初中毕业校对优秀学生综合评价和有关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学校将对投档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发展特长、身心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1.思想品德
(1)原毕业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的评定等第。
(2)获得的市区“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2.发展特长
(1)竞赛类特长,包括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竞赛;创新大赛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竞赛。
(2)艺、体类特长,包括艺术、体育等方面在有关比赛中获奖或有较高水平的认定。
3.文化成绩:以初三阶段的综合成绩为依据。
4.身心素质:主要通过面试的形式加以认定。
二、录取程序
在严格执行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程序的基础上,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将按如下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1.通知有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面试。(要求提供各种原始材料进行当场验证,验证完毕由学生自行带回)
2.对思想品德、发展特长、文化成绩、身心素质(面试)等方面的各项内容都赋予一定的分值后,逐一对学生各项指标进行评价打分。
3.根据打分情况进行预录取。
三、推优生需要提供的资料
学生来校面试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学生证或学籍卡)。
2.《中学生成长记录册》。
3.各级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各种特长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上海市愚园路404号
邮政编码:200040
咨询电话:62523964、6210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