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数网
全国站
您现在的位置:奥数 > 小学新闻 > 教育政策 > 正文

2019年北京市石景山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来源:网络资源 2019-04-30 13:58:15

2019年北京市石景山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石景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工作方案

  一、入学条件


  (二)初中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石景山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4.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小学审核升学资格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条件

  1.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2.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3.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4.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

  5.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6.父(或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7.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二、入学方式

  (二)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初中

  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直升就近登记入学和多校对口学区内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升学方式,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录取。我委鼓励学生以自愿原则对口直升一般初中。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家庭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申请,各小学进行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出具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统一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再由家长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区JW办理登记手续,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申请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学区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有关材料交到现就读小学,各小学进行初审后,统一到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参加转入学区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学校。同学区内不受理跨片调整申请。

  (三)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京就读

  2.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

  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我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升入初中,也可以回原籍升入初中。选择在我区继续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由小学审核其升学资格,符合审核标准的将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学校。

  (四)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JW协调解决

  (五)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