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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2019-04-01 17:43:15

  2019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方案出炉!

  一、2019年我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需要哪些条件?

  1.年龄: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012年9月1日前出生的超龄儿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缓学证明。

  2.户籍:适龄儿童具有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户籍或监护人持有我区居住证。

  3.住房:具有我区合法住宅性房产的居民子女。

  以下情况不属于我区登记范围:

  1.201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2.监护人未持有我区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适龄儿童;

  3.监护人在我区无已交付的合法住宅性房产的武汉市其他区户籍儿童。

  二、2019年小学新生入学登记途径及工作流程如何?

  4月1日—30日,适龄儿童(含“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http://www.wedzxsdj.net,进行网上登记。

  沌口片区适龄儿童网报信息可由家长直接上网填写,也可授权孩子就读幼儿园或居住地附近小学进行网上登记。为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请家长务必正确填写孩子真实准确信息。

  汉南纱帽城关片区适龄儿童网报信息由片区就读幼儿园进行网上登记(也可由就读幼儿园指导家长操作),汉南片区其它街道适龄幼儿由各教育总支或街道小学网上登记;未在汉南片区幼儿园入园但户籍和房产均在汉南辖区内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持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原汉南区教育局办理网上登记手续。

  6月10日开始,家长可登陆登记系统中的“家长中心”,查看孩子入学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家长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携带孩子相关入学凭证到对口学校接受审核并办理入学手续。

  非武汉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到校实地审核时,除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外,还需要提供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其他具体要求见各指定对口服务学校通知要求。

  三、2019年我区各类人员子女小学新生具体如何入学?

序号

入学类别

入学办法

1

人户合一

适龄儿童在我区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享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性房产相统一的,按照“人户合一”的原则,优先安排对口入学。

2

人户分离

有户籍

无房产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在开发区,其父母在武汉市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属实,并提供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址在武汉市建设大道702号)出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则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可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依据。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甄别研究后,统筹安排入学。

有居住证

及房产证

在学校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优先解决既有开发区(汉南区)合法房产又有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仅持有

房产证

具有开发区(汉南区)合法住宅性房产的居民子女按照“免试就近”原则依据房产持有年限长短顺序入学,如果服务范围内学校学位供给不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空户、搭户及集体户口等“人户分离”的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户籍在我区且在我区有多套房产的居民子女,以2019年新生入学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房产为准,其它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3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含港澳台居民)

随迁子女

由区教育局按照居住证所在片区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与我区户籍子女一样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

企业员工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

参考本问答第十四条内容

本区户籍

遵循“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原则入学。具体可参考本问答第二条、“人户合一”、“有户籍无房产”等类别入学办法。

户籍不在我区但有我区房产

参照人户分离持有房产证类别入学办法

非武汉市户籍且区内无房产

参照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入学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