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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衡阳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来源:网络资源 2019-03-14 18:03:39


  三、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根据公、民办初中的申报、学校办学条件及其上年实际招生人数等情况综合考虑,下达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规定控制班额。

  四、时间安排

  1.6月7日前,各城区教育局及城区各小学对毕业生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外地回衡生及非城区学籍进城务工随迁小学毕业生到服务地教育局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6月22—26日,需就读市船山实验中学、市成章实验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办理微机派位报名手续。

  3. 6月27日,特长招生学校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4.6月28日,市中招办对微机派位报名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毕业学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进行核定并在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上公开报名结果。

  5.7月2日,全市统一进行市船山实验中学、市成章实验中学微机派位,并在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微机派位结果。市船山实验中学、市成章实验中学办理微机派中学生的录取审批手续。

  6. 7月3—4日,被派中的学生到相应民办初中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7.7月5—10日,市直各民办初中按招生计划完成自主招生工作。

  8. 7月11日,市直各民办初中向市中招办上报预录学生名单,完成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并下发录取通知书。

  9. 7月10日前,城区各小学向毕业生发放预分卡。

  10.7月14日,公办初中领取学生分配名单,核查学生服务区等有关信息数据。

  11.7月15—18日,学生持有关证件(原件)到公办招生学校核证。分配信息数据有误的学生持有关证件(原件)到市中招办审查重新调配。

  12.7月22—23日,公办初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13.7月24—25日,公办初中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14.9月15日前,完成新生注册。

  五、招生要求

  1.市教育局成立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基教科、民教科、计财科、驻局纪检组等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城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范完善小学毕业生电子信息,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小升初学生登记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3.所有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4.严禁任何学校或培训机构举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文化考试,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用金钱、礼物等招揽、买卖生源;严禁初中学校分快慢班、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严禁本市各小学及培训机构为外地学校提供学生信息。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违纪者一律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5.所有招生学校坚持先审批后录取的原则。初中招生录取手续在市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集中办理。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审批手续。未完成录取审批手续,任何学校不得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未经审批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如违反规定,所有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本工作方案由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制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