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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州台江区幼儿园入园政策

来源:网络资源 文章作者:奥数网整理 2019-02-12 16:52:48

  【2018福州台江区幼儿园入园政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园,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我区适龄人口数和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根据我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招收服务片区的适龄幼儿入园,禁止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将30%的学额,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额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四、工作要求

  1.招生计划

  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备案(见附件)。

  2.报名条件

  根据台江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划定全区作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以各公、民办园具体的招生公告内容为准。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随机派位招生的适龄幼儿应持有台江区户籍,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本区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派位机会;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享一次派位机会,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3.招生程序

  (1)各级各类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家长报名:2018年6月30日至7月2日,公办性质的幼儿园负责接收、审核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