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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尝试以“校内托管”

来源:网络资源 文章作者:奥数网整理 2018-06-28 08:15:26

  中国教育报10月22日报道,湖北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引起多方关注。意见提出,需要参加课后托管的学生,可由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在学校指导下进行校内托管服务。湖北教育厅提出“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操作原则。

  中国教育报刊社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宁阳县教科研中心副主任程骞撰文《校内托管服务值得尝试》认为,此举彰显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积极回应和关切,对于促进孩子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很有意义。

  一是校内托管最安全,家长也最放心。校外托管班良莠不齐,存在安全隐患。校内托管无安全隐患,加之服务者又是较为专业的人员,才是家长们最为放心的托管模式。

  二是可以更省钱,减轻了家长经济负担。湖北明确要求在校托管服务遵循“成本分担”的原则,政府和学校的托管行为属于公益性质,所需托管成本主要是值班人员的服务费。政府还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财政部门对开展托管服务的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贴,家长的支出将大为减少。

  三是有利于孩子学业提高,写作业时可随时向老师请教。由于值班的大都是学校课任教师,孩子写作业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地向老师请教。校外托管班很难具备这种课业学习的优势。

  四是可开展多种活动,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按照湖北规定,校内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做课外作业,开展文体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等。由于学校有场所、有专业教师,学生的各类活动既有质量保证又有安全保障,这无疑会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程骞认为,此项政策的一大亮点是托管服务完全由家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建立健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聘请托管服务人员。学校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地点,对家委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同时,县级教育、物价部门也将对在校托管工作进行指导、监管。

  除在学校开展课后托管服务外,政府还可以鼓励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举办公益性托管服务。由政府牵头,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放学后的小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这也是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