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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通知(4)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文章作者:奥数网整理 2018-04-25 13:37:57

  3.民办初中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其计划比例按4:6安排;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

  4.自主招生可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5.电脑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民办学校原则上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

  (三)加强民办学校新生入学管理

  1.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制订本校招收新生工作方案和自主招生办法。其方案和办法须报所在区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施。

  2.各区要对本区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标准和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结合全区生源情况,核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备案。

  3.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所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认真把好各个环节,严格按计划、按程序招生。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扰乱全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秩序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