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数网
全国站
您现在的位置:奥数 > 小学新闻 > 教育政策 > 正文

2018年湖北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通知(3)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文章作者:奥数网整理 2018-04-25 13:37:57

  (四)依法办事,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报到,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2018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报到时间均为7月5-6日。

  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择校生的认定,以《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择校生认定工作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二、切实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招生的基本政策

  坚持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在先、民办学校招生在后”的基本原则,组织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武汉二中广雅中学、武汉六中上智中学、武汉七一华源中学、武汉一初慧泉中学、武汉市十一崇仁初级中学、武汉第三寄宿中学、武汉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等7所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新生。所有民办学校均不得设置其它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重复报名无效。全市民办小学、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9日,民办初中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小学直接到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