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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熊孩子”买单?

来源:朝人朝语 文章作者:吁 佩 2016-06-12 10:17:45

  谁来为“熊孩子”买单?

  “熊孩子”专指那些年龄尚小,心智和行为尚不成熟,经常作出些让人啼笑皆非事情来的孩子。人们提及“熊孩子”大多时候都饱含怜爱之情,但近期网络上接连报道的“熊孩子”所做的坏事,不禁让人怒火中烧。

  5月2日,广州的赵某带着8岁的儿子小磊到一家饭店吃饭,吃饱饭无事可做的小磊捡起地上的小铁片,顺着饭店一字排开的汽车挨个化了一道;5月28日晚四川德阳一少年报假警称“2小时内将有爆炸”,导致140余名警察连夜将上万人疏散;5月30日,北京一个展览上,一个小朋友将一个价值10余万元的乐高推到,而年轻的作者为了制作它3天3夜不眠不休。

  很明显这些“熊孩子”的所作所为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玩闹,他们损害了他人的利益,甚至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但这些孩子正处于心智尚未成熟的阶段,他们的行为很难以成年人社会中的善恶标准来定性,更无法用理性严苛的法律条文来界定。在这些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背后,映射的是家庭教育的缺失。

  事实上,每一个无人管教的“熊孩子”都不会是横空出世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无法无天、以自我为中心的孩子背后大多都有溺爱的长辈们为他们撑腰。某些父母和长辈严重匮乏社会规则意识,他们不懂得尊重他人,也没有他人生命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通常在这样的家庭长大的孩子,大多自私自利,只顾自己的感受。小时候是稍不如意就大哭大闹、撒泼打滚,稍大一点就像上述案例中的那些孩子一样,不惜想出各种损招来伤害他人、威胁社会。

  其实,每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都有一个顽皮好动、对一切充满好奇、甚至有那么一些破坏欲望的阶段。若父母能够及早的引导孩子树立规则意识,将不妨害他人、尊重他人生命财产、尊重公共场所秩序作为底线,并且及时的将孩子的注意力转移到有益身心健康的游戏和运动上,“熊孩子”完全可以成长为“阳光少年”。在孩子们胡作非为的时候,父母切不能以“孩子还小”为由,一味地袒护;更不能当孩子造成严重不良事件、有人出手管教时,冲出来不分青红皂白的护犊子。

  中国社会历来崇尚“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于是我们总是竭力的为孩子们创建一个自由和宽容的社会氛围。但是,自由是有限度的,宽容也切忌沦为纵容。每一个孩子的家长都应该以身作则帮助孩子树立规则意识,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知道,做了错事,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个有教养的家长,在任何时候都会是得体的,他们不会让自己的孩子成为别人的麻烦,也不会理所应当的觉得全世界都应该包容自己的孩子。这样做不是为了别人,恰恰是为了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