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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连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十问

来源:半岛晨报 文章作者:辛敏娟 2016-05-25 10:51:59

  2016大连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入学政策十问

  针对广大家长关注的“小升初”和“初升高”问题,大连市教育局就我市市内五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5月25日下午,市内五区各小学还将统一组织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向毕业生的家长们进行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宣传。

  一问:大连市学区划片方式都是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中提出:“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要积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目前,大连市已经有9个县区于2015年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其余县区已经完成申报工作,预计2016年全市所有县区将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也就是说,我市属于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区,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应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多年来,我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制定年度学区划分方案,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市内五区一直实行小学、初中“单校划片”就近入学,小学毕业生按“对口直升”的办法免试就近升入初中。这和教育部的文件要求的单校划片就近入学的政策是一致的。各区的年度学区划分方案每年都要向社会公示,家长可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具体查询。

  二问:学校接收学生就近入学的依据是什么?

  学校接收学生就近入学主要依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包括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等)和户口簿,学校根据上述“两证”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后,接收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定的学区内学生入学就读。因贷款购房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原件。

  学校接收学生入学,原则上要求户口簿和房产证一致,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两证”不一致,以学生家长房产证为准安排学生入学。有多套房产者,以实际入住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

  三问:哪些情况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上学?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和有利于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1.学生父母无房产证而在其亲属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2.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

  3.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4.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等)居住的;

  5.因房屋动迁暂未回迁且无房租房的;

  6.其他情况。

  以上几种情况,都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升高时将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四问:指标到校必须是大连市户口的初中学区内学生吗?

  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必须是大连市户口的初中学区内学生。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就学期间如果没有择校经历,在户口进入大连市后可以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初三户口转入时间要求截至当年4月底)。

  五问:初中择过校再转回本学区学校是否享受“指标到校”?

  凡初中阶段有过择校经历的学生,即使以后转回本学区学校,初升高时也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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