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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关注学校“安全死角”

来源:搜狐新闻 2016-03-29 14:28:39

  今天是第21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各个学校都在举行安全教育相关的活动。2015年4月,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接受采访时提到这样的安全理念:学校安全工作有四种状态,第一是无序状态,第二是被动状态,第三是主动状态,第四是文化状态。

  文化状态就是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文化建设,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咱们来测一测您的学校达到哪个级别了?

  容易被忽视的一些“安全死角”,您的学校关注了吗?

  1、性教育:不只是防止性侵害的问题

  着名教育学家、原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先生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全社会都应重视青少年性教育问题。顾先生表示,儿童性教育非常重要,关系到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成长的问题。性教育不只是防止性侵害的问题,要让学生对性教育的内涵有更广泛的认识。那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学校、家长、社会分别能做些什么呢?

  学校:学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育主体,可以通过课程设置这一最为直接并且影响力很大的方式来对学生实施性教育。在开展性教育时,也需要综合性教育各方面的内容,性道德教育、性知识教育都是教育的重中之重。

  家长:在性教育问题上,家长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可以从芬兰性教育中得到借鉴,芬兰有一本叫《我的身体》的书,书中有“出生”“细胞”“消化”等章节,都是一幅幅相配的插图,形象的解释着文字的内容:有爸爸妈妈在相拥相爱,有常见的昆虫交尾,有精子冲击卵细胞的画面等等。家长可以和孩子一起读,每个给孩子讲一节,对孩子的性教育也就自然地进行了。

  2、校园欺凌:家庭教育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在今年的两会上,校园暴力成为一个热点话题,国家一级演员巩汉林、教育部原副部长李卫红等多位两会代表都就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忧虑和建议。那在校园暴力问题上学校该怎么管,家庭该怎么育,社会又该怎么协作呢?

  学校:一方面,学校应该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防控体系。学校应给予校园欺凌事件更多关注,未雨绸缪地设立一些心理辅导室、矛盾调解室等,主动地解决存在的矛盾。同时要在校园内全方位安置监控摄像头,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欺凌的发生。

  另一方面,如果校园欺凌案件发生,小编想说,很多学校采取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对于当事人是产生不了太大的警示作用,虽说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主要的教育方式应该是劝服、说教。但遇到特别恶劣的暴力事件,学校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家长:一方面,建立温馨的家庭环境,让孩子体验到家庭温暖,不让孩子有被抛弃、被忽视的感觉。父母对孩子冷淡,情感上疏远,这就使儿童不可能发展人际之间的温顺、热情和亲密无间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言传身教,提供良好榜样,并使对孩子的要求具有一致性。父母如果不能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如果表现得朝三暮四,喜恶、赏罚无定规,就会使孩子无所适从,就不可能发展起明确的自我同一性。

  3、教师安全:保护教师的正当权益

  3月25日下午,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对网曝环县二中教师殴打女学生事件作出批示,要求“查明事实,严肃处理,要举一反三查究原因,在管理环节如有问题,该问责要问责”。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再一次引起我们对学生安全的关注。可是,校园里除了学生还有一个常常被我们忽视的群体——教师,当教师们的安全受到侵害,又该如何处理?

  加大对学生的惩罚力度:由于施暴者多是未成年人,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可以说,不满十四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因此,很多学生对于使用暴力手段有恃无恐,这才助长了这些殴打老师的事件、以及其他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有专家建议现在的青少年心智成熟大大提前,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也可以适当调整。

  学校、家庭社会要形成合力:暴力事件频发,是社会、学校、家庭等复合因素聚合的结果,对此,家庭应该担起相应的责任:在孩子刚刚表现出暴力行为的时候,父母要及时制止,也要引导孩子愤怒等情绪的把控,并避免用暴力的方式解决孩子不听话问题;对于学校而言,一是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在学习中明白欺凌的恶劣性质,二是通过竞技类体育课程设置等,将其负面情绪导向合理宣泄。

  保护教师的正当惩戒权:学生殴打老师,虽然十分恶劣,但是毕竟大部分学生也不会无事生非,因此,这类情况往往与教师对学生的惩戒相联系。虽然有少部分教师对学生的惩罚不当,但大部分教师还是在正当行使自己的惩戒权,以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例如对学生的一些不当行为进行批评、要求写书面检查等。但由于传统观念对惩戒权有很多误解,甚至将惩戒简单等同于体罚,使得惩戒权的行使逐渐造成了师生关系的紧张。因此,针对教师对学生的惩戒应当建立起规范的流程和制度的约束,这不仅是保护学生的权利,也是保护教师的正当利益。

  4、校园网络安全:网络原住民的“交规”

  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16岁以下的青少年网民数量约为1亿至1。2亿左右。然而,青少年不仅是网络用户的主力军,也是最容易受到互联网不良信息影响的群体,还是网络犯罪受害者的“重灾区”。在今年的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提出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的倡议。现在的孩子属于网络原住民,网络安全知识应该像“交规”一样深入人心。

  “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工程”是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指导下,由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发起,360公司和未来网承办的校园安全教育公益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一系列的网络安全课程教育和公益活动,提升学校网络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培养广大青少年绿色上网、文明上网的良好习惯,保护广大师生信息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