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数网
全国站
您现在的位置:奥数 > 呼和浩特奥数 > 呼和浩特小升初 > 正文

2011年呼和浩特严格规范小升初招生行为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文章作者:奥数网整理 2013-04-18 18:09:38

  2011年呼和浩特市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大家一起来回顾2011年呼和浩特市小升初的政策。为了防止出现违规招生宣传,擅自扩大 招生范围举行选拔招生考试,举办特殊班等违规行为,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2011年小升初招生行为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初中招生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扩大招生,义务教育阶段的任何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杜绝通过考试录取学生;市内公办普通初 中要坚决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执行电脑派位制度;民办初中学校按照自主招生的原则进行,要积极探索科学合理、富有特色的选才方式,并要在全市 公办初中派位招生之前完成招生工作;已被民办中学录取并签订协议的市内正居户籍的小学结业生,其信息将从电脑派位中删除,不再参加电脑派位;义务教育学校 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火箭班等特殊班,任何学校不得违规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火箭班等以招揽优秀学生;严禁公办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 “小升初”提前招生行为,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更不得委托其他教育机构和社会机构代为招生。

  据了解,市教育局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派出督查组全程跟踪监督,杜绝学校采取考试的方式录取学生,要建立完善中小学校的检查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发现 问题,及时解决,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凡是有中小学被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将取消录取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追究责任,所在旗县区有关学校及校长本人在 各类评优评先中一票否决。市教育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开展明察暗访,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