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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孩子的反抗行为

来源:奥数网 2010-08-02 14:25:04

  4周岁后,儿童的体力日渐增强,活动范围扩大,与其他孩子的交往增多。如果不能在此期间学会有效地控制与生俱来的冲动,就会形成某些具有危害性的后果。此时父母长辈的引导作用就异常突出。如果能及时给予儿童帮助,明确无误地告诉孩子哪些行为是不可以的,使孩子逐步明白控制自我冲动的必要性,就能使儿童在满6周岁前后,基本上学会自我调节,有效地控制自己不去做出各种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否则,就将使儿童形成妒嫉、偏狭、自私、欺软怕硬、极度自尊又极度自卑等心理障碍。

  如今社会上独生子女较多,许多孩子一直处于“小太阳”的地位。而一些长辈往往只注重孩子的智力而忽视意志、品质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特别是七零八碎一知半解地看了一些有关“创造力”的文章,便拿来做借口,为自己的溺爱放纵寻求心理平衡。比如:两岁大的孩子在墙上乱涂是正常的“探求”现像,而5岁的孩子再涂则是明显故意的反社会行为,因为他知道有许多纸可供他画画。但有的长辈反而怂恿,说是:他有绘画才能;儿童故意打碎东西,长辈主动找理由为他解脱:他想帮大人的忙;吃饭慢慢吞吞磨时间,却不许别人催促,说是:影响食欲,会生胃病;有意搅乱成人的桥牌牌局,说是:有参与意识;到处找小伙伴挑衅,被赞为;有主动性;明明是欺负比自己小3、4岁的婴幼儿,却被说成:喜欢这个小妹妹,逗逗他玩呢。……等等。

  然而事实却是:长到7、8岁,也未见任何绘画才能;一不顺心便打盆摔碗;上小学了还要外婆喂饭,在家养成吃一顿饭要一小时的恶习,因而在幼儿园常吃不饱闹出了真正的胃病;无端挑衅反被别人抓得满脸是血;欺负比他更小的孩子造成邻里关系紧张;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极度的自私心理使他常去破坏他不参与的游戏;某项技能落后了,便大叫;“某某比我更差!”

  这种以“保护创造力”为借口的溺爱娇纵,使儿童进入同龄孩子群体时缺乏协调关系的能力和竞争力,在短时间里成为心理和行为的落伍者。这种儿童内心的非正常愤怒无处发泄,便会表达为更加暴戾的反社会行为。

  在长辈的怂恿下,这样的儿童从未听到过真正的“不可以”。其实,4~6岁儿童的某些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带有很强的试探性,他在故意涂墙、挑食、恶意捉弄更弱的孩子时,正极其敏感地捕捉着长辈的反应。如果第一次遭到制止,他会很正常地迅速重复这种行为以求验证。大多数儿童便是在这种反复试探中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规范的行为准则。而一部分被娇纵的儿童,也会相应建立起与社会规范格格不入的行为准则。

  这种错误准则在长辈掩护之下被逐步强化,一旦身处社会群体(如幼儿园、小学),明显的凭实力竞争的社会环境就会使他感受到极大的心理压力,常会碰得“头破血流”。如果此时长辈未能在儿童可塑性尚强之时,及时帮助他重建正确的行为规范,反而抱怨环境不公,在孩子面前一味指责某老师不好,幼儿园的规定不对,别的孩子不该对他的挑衅进行反击等等,那么,儿童便会在这截然对立的环境夹击下形成不良心理:或者退缩为在外胆小萎缩,在家凶狠暴戾的人(俗称“笆里狗”);或者形成虚伪的品质,表面上迎合环境,心里却对别人充满仇恨,对长辈既蔑视,又尽可能地加以利用;或者转移发泄目标,找一切机会欺负弱小(不管是亲属还是外人),并在遭到社会环境制止时厚着脸皮为自己找理由开脱,而实际上他也不感到这是厚脸皮的行为,因为在家里,长辈就是这样为他强词夺理找借口的。

  这样的儿童很难与别人建立和睦相处的友好关系,他在潜意识深处始终潜伏着对外界的敌意心态,即使到了青春期,也依然无法控制自己的反社会行为冲动,最终可能酿成令人痛心的后果。

  4~6岁是儿童学习自我调节、控制自己行为的关键时期。这时期的儿童,已具备了相当的判断能力,却不知判断的是非标准,他正处在不断学习和探索的过程中,此时的行为规范教育也

  就显得相当重要。从现实情况看,这些儿童的父母正处于社会活动的中心,对协调、自控等问题有切身感受,所以大多数父母都很注意帮孩子建立良好的行为规范。现实中的问题更多地出在祖辈身上。因为他们隔了一代,对孙辈的成长不负有直接责任,而逐步退出社会活动中心的境遇又使他们具有某种不被人重视的失落感,常常会在孙辈身上找到相近的共鸣点,很容易借对孙辈的娇纵来暄泄自身的愤懑,并由此获得心理平衡,而自己却未意识到这点。在许多情况下,祖辈与父辈会由此而引发冲突。父亲要制止儿子的反社会行为,祖父便会横插一手。父亲急了:我是他爸爸!祖父会说:我是你爸爸!而此时,六岁的儿子置身于由他引发的冲突之外,静观双方争吵,头脑中的是非标准一片混乱。

  其实,祖父并不知道儿子是未成年孙儿的监护人,而他已不再是成年儿子的监护人。娇纵的结果将对孙儿贻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