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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晚虚拟对话:今年小升初重点校实验班如何招生

来源:北京晚报 文章作者:实习生朱冠楠 2007-04-11 10:11:59

  北京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本报教育专家顾问团专家 王晋堂

    上周“小升初”政策公布,社会关注的重点班、特长班、体制改革校招生办法终于出台,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政策并不像人们事前所期待得那样有较大变化。现实告诉我们,在旧轨道上走惯了,转回来不是那么轻松。何况实施新法还要涉及许多方面的既得利益。本刊近一段时间在“小升初”中的系列报道就揭示了这种种“博弈”现象。中小学校真的能够走向均衡吗?我们需要经过哪些方面的努力才能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呢?请看关于重点校、重点班的一场虚拟对话。

  甲:你真的相信今年的政策能使学校“均衡”吗?

  乙:当然相信。事在人为嘛!

  甲:我看够呛!从1977年到今天,将近30个年头,“重点校”体制不断扩大学校之间的差距,哪那么好“扯平”呀?你太理想化了吧!

  乙:正因为有差距,而且差距在拉大,所以尤须“均衡”。

  甲:依我之见,中小学校“重点”发展没有什么不好,你把它都“弄平”了,家长想把孩子送个好学校都没有了,有什么好处?

  乙:义务教育应该面向全体公民,一视同仁,不能将公民分为三六九等来分类施教。我们的目标是办好每一个学校,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够上首先是合格、然后是优质的学校。“重点校”体制是使一部分孩子上条件好的学校,其他的孩子上“普通学校”或不得不上“薄弱学校”,这样影响了教育公平,也背离了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甲:可是,事物不平衡是绝对的,均衡只能是相对的呀!

  乙:恕我直言,你说的貌似有理,但是只对了一半。我们承认“差别”,不是躺在“差别”的现状上,更不是以此为理由继续扩大“差别”。

  我们的观点是,从“不均衡”出发,经过我们的努力,达到“均衡”;当“相对的”均衡被打破时,我们力求达到新的均衡。

  甲:我们过去不是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吗?穷国办“大教育”,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把钱撒了“芝麻盐”,何不“集中优势兵力”弄好一两所学校呢?

  乙:在一个短时间内,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中国社会的整体和长远持续发展的目光看,还是要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举个简单的例子吧,是一个没多少文化的农村老奶奶讲的。她说,过去家里穷、孩子多;老大、老二、老三、小四儿,最后一个叫“截住儿”。过节时她炒一锅豆儿“款待”这些宝贝儿子。这锅豆儿怎么分呢?一人一把、一人一把,最后还剩点儿――就数“个儿”了。老太太面对孩子分配“有限资源”时是持“均衡观”而非“重点观”的;她没有在把老大喂胖了时,却亏待了老二、老三什么的――她不忍心这么做。

  甲:按照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不得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但是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某些著名中学,仍然保留了以往按照成绩对新入学的初中生进行分班的惯例,实际上还存在着“实验班”、“重点班”。

  乙:要想取消重点与非重点的差别并非一日之功。只要存在明显的教育鸿沟,择校现象就不会消失。也有一些学校把“重点班”摇身一变,以“实验班”、“电教班”、“特长班”等形式出现。还有的总是舍不得这些“重点校”、“名校”的牌子,理念上扭不过来。这是过渡时期的必然现象;但是,也是必然要消亡的现象。

  甲:毋庸置疑,老百姓择校也是一种权利呀。

  乙:义务教育不仅要普及,而且要优质。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但是不应该只是一部分学校是“优质”的,而另一部分则是“薄弱校”。这种不均等的教育,必然引起群众为了孩子上个“好学校”的“竞争”。于是就出现了“择校”风,派生出“高收费”和“乱收费”,滋生“寻租”和腐败。

  甲:上个世纪50年代就有重点校,到1966年已经有17年的历史;而后,在“文革”中中断了十年。从1978年北京市恢复重点校算起,到现在也快30年了。有这么长历史的“重点校”体制也不尽都是弊病吧?终结不是一件容易事呀!

  乙:的确如此,由于为数众多的学生要进“好学校”,“好学校”也为了收一些“好学生”,这种供大于求的“供”“求”关系导致在“小升初”时,“好学校”就会对于选择进它大门的学生提出种种“苛刻”的“条件”。比如要连续三年“三好”,要“奥数”考试优胜、要“成人英语等级考试”达到什么什么级、要文体特长多少级的“证书”等。有的中学还给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在“双休日”办什么“综合班”,让学生提前进入“中学”上课。一方面收费不菲――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剥夺了学生“双休日”休息的权利、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为了招到“好”生源,有的地区还展开了“生源大战”。而达不到这些“苛刻”条件的孩子的家长,有钱的拿出高额的“赞助费”,有权的写“条子”,与学校之间实现一种“钱权交易”。

  甲:扩大“优质校”的覆盖率,今年50%、明年60%、后年70%。不就改变供求关系了嘛。

  乙:这种做法并不能从本质上改变供求矛盾。就是“优质校”覆盖率达到90%,让谁家的孩子去上那10%的“薄弱校”?对你来说是10%,对家长来说,他只有一个孩子――就是100%!在这种“秩序”下,自然形成了一条“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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